已婚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兼任民進黨發言人的新聞部主任顏若芳,被媒體爆料疑似同居,兩人第一時間未出面
僅透過文字澄清他們是「房東與房客」,但諸多疑點仍待釐清,包括租金八千是否太過便宜?
顏有兩棟房子,為什麼不出租空房給王使用?立法院備有免費會館不租,卻約花八千塊租房···等
實在有蓋棉被純聊天的嫌疑,這也讓我想到之前福原愛被偷拍到在日本跟高大帥男一同入住飯店,也聲稱「不同房」好為自己開脫
先不論事實真相為何,都讓很多人忍不住問:
為什麼外遇的人被抓包時,都喜歡睜眼說瞎話,而且謊言一個比一個還扯?
理由一:因為坦白不會從寬,直接承認下場也沒比較好
綜觀史上因外遇而出包的公眾人物,只有一位對自己偷吃的醜聞毫不掩飾、直接承認的,那個人就是知名作家「九把刀」。他當時給媒體的回應是:「週刊拍到的那個女孩子並不是我女朋友,所以我劈腿了」,雖然態度沒有閃躲,更無加工的謊言包裝,甚至說出:「對!我很喜歡她(指當時的小三周亭羽),但在愛情的選擇上面,我希望擁有未來的是我的女朋友」,但還是被大家罵個半死,名譽掃地不說,也連帶影響到電影和賣書成績。
理由二:打死不認就有被原諒的希望,所以矢口否認到底
明明是偷情,卻掰出比扯鈴還扯的說辭,無非是只要打死不認,就有被原諒的希望,犯的錯頂多是「瓜田李下」、「不懂得避嫌」,罪名比「偷吃、出軌」這種重大道德瑕疵輕多了,必須承擔的責任是太過輕率、不夠小心,而非感情不忠的騙子,反而更加容易被同情,也比較可能被原諒。
理由三:說給不願意面對現實的配偶跟自己聽
曾經有人探討:為什麼男人愛說謊?結果得到的結論是:因為女人愛聽。在兩性關係裡也有句名言:對於女人,你根本不用去騙她,因為如果她夠愛你,她會自己騙自己。於是外遇的人在抓包時說謊,他那些似是而非的解釋,無非是講給另一半聽,讓自己的緋聞不至於炸鍋,也讓配偶可以不面對殘酷的現實,但這多半不是為了愛,而是源於自私,因為他不想處理配偶失控崩潰的情緒,所以用謊言草率帶過,拖過一天是一天。
另外,也有極大的理由是犯錯的人不想承擔責任,這個責任,不是因為愛,只是不想賠錢。畢竟老公承認出軌,老婆蒐證後離婚,財產上得付出大筆贍養費,以福原愛跟江宏傑的案例來看,除了分手後財產分配令人頭大,還得付出一大筆賠償金給合作代言的廠商,光是這點,就足以叫女方怯步,否則應該早就遠走高飛。
最後,外遇的人愛說謊,但遭受背叛的人必須對自己誠實,無論要走要留,都必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,才不致於深陷進退兩難的泥沼而永遠無法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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